公司纪委关于“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

文章来源:纪委办公室
阅读:38088次
发布日期:2022-09-09
分享网站:


公司各党支部,各单位、总部各部门: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为进步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有关规定提醒如下。

一、 高度重视,预防在先

公司各党支部,各单位、总部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公开通报以及公司《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川水电发〔2022〕37号),以案为鉴、以案促治,牢记纪律规矩,把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实际行动。

二、 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各党支部要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私车公用、酒驾醉驾、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反映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三、 突出重点,严格追责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常态化防控举措,督促广大党员干部遵守疫情防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值守制度。公司各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职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提醒提示,加强监督检查。公司纪委及时受理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反映; 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电话:028-2501 8045/13980902702


中共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