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分公司报废设备处理的公告

文章来源:工程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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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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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分公司报废设备处理的公告

 

经我公司研究,拟对公司第六分公司部分报废设备进行处置。

1、截止时间及有关事项:竞买人(独立法人及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向我分公司了解详情后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捺手印(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视同登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在咨询后须自行前往设备存放地点进行勘察。

竞买人对拟竞买的报废设备进行报价,并将报价单加盖公章或签字捺手印,密封后邮递或送至我分公司(都江堰市天乙街水利大厦6楼612室)。我分公司将在规定时间统一评审,经评审后确定价格最高的竞买人为成交人。

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下午16:00时止。

2、保证金:参与本次报废设备处理的竞买人应在2021年11月30日下午16:00时前向我公司缴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包;保证金应由个人或公司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转账至我分公司账户。未成交者所交竞买保证金在我分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公司名称: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开户银行:都江堰市建设银行支行

账号:51001586908050252423

竞买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分公司可不予返还。

a.竞买人存在串通报价、围标、贿赂工作人员等行为的;

b. 成交人不按照文件约定拒绝签订合同的。

3、成交人应在我分公司通知后3日内与我分公司签订报废设备转让协议并一次性全额付清成交款,成交人在付清成交款后方可进行废旧设备的解体转移报废处置工作。

4、特别说明:本次报废处理的设备均作废铁处理,不得他用,成交人应现场解体、拆卸,且必须在签订处理协议后10日内转移完所买的标的物,并清场。解体、拆卸、清理、装卸和转移过程中以及转移之后的一切安全责任和风险以及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并承担,与我公司无关。成交人如逾期未在规定日期内转移走所买标的,我分公司将有权将该标的物另行处置,并扣除其所交竞买保证金,所有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5、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凡参与本次报废设备处理的均视为承认本公告,对该批报废设备处置无异议,须遵守本公告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6、竞买人在参与本次报废设备处理活动过程中一切费用自行负责。

7、联系方式:郑女士13688432478 联系邮箱:843138944@qq.com

8、报废设备情况及堆放地址:具体信息和我分公司联系人咨询了解获取。

 

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