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3时,丰都县公安局在治安大队会议室召开全县危爆物品管理紧急工作会议。会议由治安大队教导员冉洪波主持,治安大队詹正华队长及县局民爆专管民警,相关派出所所长,全县涉爆从业单位法人或安全负责人共计41人参加会议。丰都县龙兴坝水库工程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安全环保部长杨震参加会议。
首先,专管民警通报了全县近期危爆物品管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重庆市九龙坡区发生的爆炸案件和合川县中石油公司大兴物探公司在5月13日发生被盗炸药8公斤,雷管2发的案件情况。此案发生正值“两会”召开前夕,引起了公安部、重庆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所幸在三天内将案件破获,涉案单位及人员将给予重处。
会上,治安大队教导员冉洪波组织学习《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爆破作业活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就涉爆相关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要从6月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民爆物品安全检查和整改,认真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凡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一律按规定顶格处罚,决不手软。三是涉爆企业要加强人员管理,对涉爆人员要进行政治审查;四是要加强爆破物品运输、储存、使用管理,防止炸材转入其他行业使用。派出所要加强对炸材台帐、特别是流向登记簿的检查,做到帐物相符,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严禁混存、混装。在工地临时炸材转运的车辆要符合要求,不能再使用皮卡车等车辆进行运输。企业要落实好人防、技防、犬防措施,加强巡查,防止发生被盗案件。如发生了丢失和被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不能隐报、瞒报,要配合公安机关力争在第一时间破案。在施工爆破作业中,派驻现场的爆破员、安全员、技术人员、爆破监理必须到场,严禁无证人员爆破。
最后,治安大队詹正华队长强调,大家务必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严格安全措施,强化检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扎实有效开展好爆炸物品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县危爆物品“不流失、不被盗、不炸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