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委关于成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来源:川水电委〔201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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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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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项目部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我局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局党委决定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立情况如下:
组 长:邬清富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本祥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董蜀良 党委委员、副局长
代 勇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成 员:陈 政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黄永沾 副局长
杨泽林 副局长
袁 斌 副局长
汪辉德 总工程师
王裕明 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温庆生 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舒建国 劳动人事处处长
夏永红 党委办公室主任
付麟丽 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局党办。高本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夏永红任副主任。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
一、综合组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汇总,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印发,编发活动简讯、专报,办公室后勤保障等工作;参与厅督导组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教育实践活动;承办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局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组长兼联络员:夏永红 党委办公室主任(13778482769)
联络员:梁莉 党办副主任(13778987709,028-26225144,QQ:492916718)
成 员:王绍康 房管处处长
卢 涛 劳动人事处副处长
陈 东 团委副书记
二、宣传组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典型宣传;承办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和局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组 长:付麟丽 工会副主席
成 员:周 胜 办公室副主任
唐 琴 纪委办公室科员
张廷婷 办公室科员